本會申辦立案經過
詹志明
本會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三日創立,取李約瑟解釋共工氏「為一共同工作部族」之意,取名「共工科學史討論會」,每月假科學月刊社集會一次。鑑於本會常被誤解有向專業學者挑戰之意,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一日例會,決議更名為「中華科技史同好會」,並結合科學史愛好者登記為人民團體,由郝俠遂、張之傑負責申辦事宜。經郝、張二位探詢,發現「同好會」不能登記為人民團體,登記之事遂告停頓。後因「同好會」不能登記,也不受學術界重視,民九十三年一月例會通過,更改會名為「中華科技史學會」。
民九十六年四月例會中,會友重提能否申辦登記為社團法人,有利於會務之開展。會員詹志明自承具有組成社團十年之經驗,目前身兼四個文教公益社團理事,且曾主辦其中兩個(一中央級,一地方級)成為社團法人。但手續極為煩瑣,易遭一再退件。提醒本會須先從成立全國性社團辦起,社團成立後再續向地方法院申請法人登記。預計召募基本數會員三十一人,取得身分證影本及授權刻印章,約需半年,報內政部准許籌備至獲准成立亦需半年,第二年再準備向法院登記法人手續。
民九十六年四月七日,例會中通過向內政部申辦登記為全國性社團,一切公文手續皆責成詹志明主辦,發起人三十一人以上由會友同仁協力招足。
五月五日例會中審查通過學會章程草案全文。蒐齊發起人身分證影本,據以造冊。
十一月十五日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書。內政部十一月二十一日函復收悉,已送會主管機關審查中。
內政部十二月二十四日函復准予籌備,限六個月內成立。
九十七年一月十二日由發起人詹志明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票選發起人張之傑、楊章熙、郎煒、孫郁興、陳德勤、詹志明、劉昭民等七人為籌備委員。隨即由當選籌備委員推選詹志明為主任委員。即席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審查通過章程草案,決議自二月一日起免費借用詹志明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二段2巷32號一樓住宅客廳為籌備會址,以原有(02)2230-9372號電話為籌備會電話,以該宅女主人亦本會會員李如玉為不支薪執行秘書。並決定以下議案:
一、入會申請書格式通過,影印備索。
二、章程草案照內政部函示修正,影印備索。
三、徵求會員公告稿通過,刊登台北市任一日報分類小廣告一天;主要刊登《科學月刊》廣告半版一期,以吸引理工學生入會。
四、籌備期間一應費用統由詹主委墊支,於成立大會中報核歸墊。
五、成立大會需用之書面資料皆可早作準備,提請第二次籌備會議審查通過,印製大會手冊。
前項發起人大會暨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及刊出徵求會員公告之報紙,於二月十一日函送內政部備查。
四月十七日發函,定二十六日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發內政部之副本並附呈會員名冊及刊出徵求會員公告之科學月刊三月號。
四月二十六日第二次籌備會議在詹宅舉行,到籌備委員全體及義工、職員,邊進餐邊議事,通過大會手冊需備文件,包括九十七年版會員名冊、籌備工作報告、章程草案、年度工作計畫、年度收支預算表、理監事候選人建議參考名單、大會工作人員預定名單等件。
五月九日將上項紀錄文件函報內政部備查。
五月十日發函全體會員,定期召開成立大會,副本送內政部。
五月二十四日午後,假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科學月刊社社址,召開本會成立大會,列席貴賓逐一致詞後即先退席,籌備工作報告後,依序討論通過:本會章程、年度工作計畫、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籌備費用支出報告表等件,緊接舉行第一屆理、監事選舉。票選產生理事九人,監事三人,大會主席宣布當選名單後,宣布散會。
隨即徵得當選人員全體同意後,依次接開監事會議及理事會議。
第一屆第一次監事會議,專為票選產生常務監事,由大會主席(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並監選,票選陳德勤二票當選常務監事後,主持人宣布散會。
接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議,仍由籌備會主任委員擔任主持人,新任常務監事陳德勤監選,先由理事九人中票選常務理事三人,開票結果由張之傑、楊章熙、詹志明三人當選;再由九位理事就常務理事三人中票選,張之傑以六票當選第一屆理事長。依本會章程第十七條第二款特有之規定:理事長之職稱,於對外行文時,得簡稱為會長。
隨即舉行交接儀式,由主任委員詹志明將籌備會檔案、法規、帳冊、印章等列冊移交新任理事長張之傑接管,常務監事蓋章於冊,監交完畢。
理事會接開議事,由理事長主持,議決會址仍借用詹理事住宅;大門外會名牌暫緩製作,俟法人登記後再製;會務工作人員採義工制,不支薪酬,由會員志願擔任之,先請詹小眉、詹依人姊妹分任秘書長及會計職務,先行報出。
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本會成立案奉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70105846號函准予立案,並發給同字號之立案證書到會。依法規定:本會對外行文之一切文件、信封、名牌等件,均應明白刊登該一立案字號,不可遺漏。日後辦妥法人登記後,其法人登記之文號,亦需並行刊登使用,不可遺漏。並概需記入本會章程最末條。
本會雖已成立,且有會址,但平日之集會、活動,循例仍以每月第一個周六午後,假科學月刊社會議室之例會為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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